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
會議時間: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。
會議成員:代表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委員由校長遴選提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。
任期:委員任期二年,其任期得至下屆新任委員產生為止。
第十三屆委員名單如下:
職稱 / 身份 | 姓名 |
校長 | 吳淑芳 |
副校長 | 黃俊清 |
教務長 | 王采芷 |
學務長 | 陳冠仰 |
總務長 | 沈里通 |
主計室主任 | 周玫玲 |
護理學院院長 | 劉玟宜 |
健康科技學院院長 | 洪論評 |
人類發展與健康學院院長 | 郭堉圻 |
健管系教師 | 陳楚杰 |
休健系教師 | 湯幸芬 |
醫教系教師 | 鄭夙芬 |
通識中心教師 | 何 澍 |
通識中心教師 | 姚彥淇 |
學生代表 | 鄭晏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