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
會議時間: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。
會議成員:代表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委員由校長遴選提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。
任期:委員任期二年,其任期得至下屆新任委員產生為止。
第十五屆委員名單如下:
| 職稱 / 身份 | 姓名 |
| 校長 | 吳淑芳 |
| 副校長 | 黃俊清 |
| 副校長 | 王采芷 |
| 教務長 | 蔡君明 |
| 主計室主任 | 周玫玲 |
| 護理學院院長 | 林惠如 |
| 健康科技學院院長 | 洪論評 |
| 人類發展與健康學院院長 | 廖翊宏 |
| 智慧健康照護跨領域學院院長 | 陳依兌 |
| 護理系教師 | 簡靜慧 |
| 幼保系教師 | 段慧瑩 |
| 健管系教師 | 李麗惠 |
| 通識中心教師 | 姚彥淇 |
| 資管系教師 | 陳亮均 |
| 學生代表 | 陳安豊 |